李宏,女,汉族,1969年1月出生,河北蔚县人,民盟成员,1989年8月参加工作,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,在职大学学历,燕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。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,河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;民盟河北省委第八、九、十、十一届委员,民盟河北省委第十一届副主委;民盟张家口市委第七、八届副主委,第九、十届主委。现任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副市长,民盟张家口市委主委,民盟河北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1989年8月,李宏从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毕业后,分配到宣化区春光乡工作,先后任职张家口市春光乡团委副书记、侯家庙乡副乡长、桥东区政府副区长、市林业局副局长;分管领域先后荣获60多项国家级和省级奖项,连续三年考核优秀,荣立三等功一次。2013年4月,李宏任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;分管教育、卫生、文化、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的工作。2013年6月以来,李宏任民盟张家口市第九、十届委员会主委。2017年4月,李宏连任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,分管商贸流通和工信系统,带领分管领域干部职工不断创新,为张家口地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人物履历
1986.09--1989.08, 张家口农专果树蔬菜专业学习;
1989.08--1992.06,张家口市宣化区春光乡干部;
1992.06--1996.09,张家口市宣化区 春光乡团委副书记;
1996.09--2001.01,张家口市宣化区 侯家庙乡政府副乡长;
2001.01--2004.08,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副区长(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习;
2004年8月,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副区长,民盟市委副主委(不驻会);
2004.08--2011.08,桥东区副区长,民盟张家口市委副主委(其间:2008.04--2010.06,在燕山大学文法学院学习,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)
2011.08--2013.04,张家口市林业局副局长,民盟市委副主委(不驻会);
2013.04--2013.06,张家口市政府副市长,民盟张家口市委副主委
2013.06--2017.06,张家口市政府副市长,民盟张家口市委主委(其间:2015.05--2015.06,兼任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,2015年7月,河北省张家口市副市长,挂任北京市海淀区副区长。)
2017.06--,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副市长,民盟张家口市委主委,民盟河北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十二届河北省人大代表,十届河北省政协委员。